排烟风机新规
关于排烟风机的最新规定,主要涉及国家标准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及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。以下是关键内容的总结:

1. 风机选型与性能
- 耐高温要求:排烟风机必须能在280℃高温下连续运行至少30分钟,且保证机械结构不受损。
- 独立设置:排烟风机应独立设置在专用机房内(除室外安装或屋顶风机外),机房需采用防火隔墙和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。
- 备用风机:部分场所(如地下车库、避难层)可能要求备用风机,确保主风机故障时仍能运行。

2. 控制与联动
- 自动启动:排烟风机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,接收信号后自动启动。
- 手动控制:风机控制箱应设手动直接启动装置,位置便于操作(如消防控制室、风机房)。
- 多级控制:需实现现场、消防控制室、自动报警系统的三级控制。

3. 安装与管道
- 管道材质: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(如镀锌钢板),且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。
- 风速限制:金属管道内风速≤20m/s,非金属管道≤15m/s。
- 防火阀设置:穿越防火分区或重要房间时,需设280℃熔断关闭的防火阀。

4. 电源与配电
- 消防电源:排烟风机必须由消防电源供电,末端切换(双电源或应急电源)。
- 线路保护:配电线路需满足火灾时持续供电的要求,通常采用耐火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。

5. 其他要求
- 标识与维护:风机应清晰标注“排烟风机”字样,定期进行功能测试并记录。
- 补风系统:排烟区域需设补风系统,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%。

重点更新(近年调整)
- 机房防火要求:2022年后部分省份明确要求排烟风机房不得与其他设备机房共用。
- 智能监控:新项目可能需接入消防物联网平台,实时监控风机状态。

注意事项
- 具体执行需结合地方消防部门细则,如《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指南》等可能有补充要求。
- 设计安装前应咨询专业消防工程师,确保符合最新审查标准。
如需更详细条款,可查阅GB 51251-2017或当地住建部门发布的配套文件。